運動比賽的實施,可以讓學生學習到,不只是技術的提升更是體育精神的學習。「勝不驕、敗不餒」、公平競爭、服從裁判並遵守規則,這是體育主要精神。根據加拿大運動心理學家R.J Vallerand等人(1996)所做的調查,顯示良好的運動員精神的表現如下: 1.對參與完全的承諾:每次訓練或比賽皆出席且盡力表現、承認錯誤並嘗試改進錯誤以展現充分的承諾。 2.社會禮節:賽後與對手握手示意、承認比賽中對手優異的表現、輸了比賽時有風度。 3.遵守規則與尊重裁判及工作人員:對於規則及裁判的服從及尊敬,即使裁判有不適當判決時。 4.尊敬及關心對手:願意將自己的器材借給對手、對手遲到仍願意和對方比賽、對手受傷時中止比賽等等。 |